2008年3月2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平安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企业里多了14万“排雷手”
本报记者 陈锦

  “我又多了一份‘工作’啦,就是及时排查企业内部的‘不定时炸弹’。”昨天上午,奉化市西坞街道某采石场的贵州籍工人李某高兴地说。据悉,与李某一样,奉化14万余名企业职工都成为了“排雷手”,对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。
  奉化市登记在册的企业有6000余家,共14万余名企业职工。今年初,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一个设想:借助这14万企业职工的力量,来排查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。
  “职工工作在生产一线,对企业内部的生产环境比较清楚,能够及时发现‘不定时炸弹’,更有效地排查出企业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。同时,这样一来,还能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,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,推进平安企业建设。”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楼海光说。
  “企业职工每个月开展一次排查,排查内容为企业生产工艺是否合理、设备维护保养是否正常,以及工作环境是否存在物体打击、触电、中毒、火灾等事故的危险因素等11个方面。排查出的隐患,能够现场整改的,就由职工进行整改;不能进行现场整改的,则由职工上报给企业的相关负责人,由负责人拿出整改方案。”楼海光介绍说。
  如果对于职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,企业负责人拒不整改或瞒报事故隐患,安监部门将依据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,给予相关企业主警告,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  那么,企业主会不会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直接“炒鱿鱼”呢?楼海光表示,一旦查实,他们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,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